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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推行“三同步”招标改革 全面提速水利工程招投标进度

【信息时间:2022/10/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罗山县水利局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推行“三同步”招标改革,全面提速水利工程招标进度,切实优化了罗山县营商环境。

公告文件同步发。取消发布招标公告至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的规定,实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创新了领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的改革,最大化避免潜在投标人因信息获取不及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活动的问题发生,充分提高了市场的竞争性。

监理施工同步招。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将监理标与施工标同步招标,改变了先招监理标后招施工标的方式,有效压缩项目招标时长,加快项目招标进度。

事中事后同步管。取消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前备案环节,加强对招投标现场的程序监管,并实行一项目一考评机制,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实现事中事后的同步监管和全程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