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共资源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竞争的原则,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现就近期在参与我市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中发生的违规行为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