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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12/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8〕28号)要求,现就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注册地在河南省区域的代理机构,目前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的,请抓紧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线登记”模块,在“河南省分网”进行在线登记,登记信息需完整清晰。5月1日起,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分网登记的代理机构,将暂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分网已经登记过的代理机构请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要求更新、补充信息。

三、3月1日起,各代理机构在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要一并公告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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