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市公管办《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公管委〔2022〕7号)、《关于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保障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有序推进全县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自8月起,实现县内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数占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二、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评标专家等资源共享利用率,按项目规模合理配置副场资源。
三、探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至少在开标前二个工作日确定,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联系副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相关事项。
新县公管办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