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为加强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正式专家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评标专家电子档案,充分发挥专家库系统功能,现面向全省在库正式专家开展信息完善工作。
请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正式专家信息完善说明(2022年)》要求及指引完善专家个人信息。本次信息完善通过线上进行,暂不涉及新专家征聘、评标专业变更等工作,信息完善过程不会对评标专家正常抽取产生影响。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真实、有效信息,逾期不完善信息的,将暂停专家抽取资格;提交虚假信息的,将计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个人信用记录并调整出库。
附件: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正式专家信息完善说明(2022年)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