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一期(静脉产业园开元路至澺河西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www.xyggzyjy.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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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息财磋商-2022-11-4 | |||||||||||||||
2、项目名称: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一期(静脉产业园开元路至澺河西路)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784,696.27元 | |||||||||||||||
最高限价:2784696.2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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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出具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出具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www.xyggzyjy.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3.1供应商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2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第二 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地址:息县息州大道西段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80376970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904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669239555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6692395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