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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6/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招标人、投标企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业务专题会研究决定开展投标保证金专项清退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9年06月24日之前线下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企业未提交退还手续的,请投标企业于2020年07月31日前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未中标的投标企业请携带中心开具的收据(如收据丢失需出示情况说明)、打印的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到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的投标企业需要携带中心开具的收据、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款申请表、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须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暂缓退还保证金申请(在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保证金暂缓退还申请表)。

二、2019年06月24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线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企业未提交退还手续的,请投标企业2020年6月31日前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未中标的投标企业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及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到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携带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款申请表、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须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暂缓退还保证金申请(在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保证金暂缓退还申请表)。

三、2020年5月19日以后线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时间节点分批次进行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

2、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退还保证金需携带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款申请表、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到交易中心申请退还保证金,中心收到申请后1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4、若在公示期内,中心收到相关部门质疑、投诉,涉及投标保证金将暂缓退还。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1